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(以下简称《人民陪审员法》)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,于2018年4月27日开始实施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人民陪审员法》,普及人民陪审员相关知识,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关注度、认同度和参与度,4月27日上午,在《人民陪审员法》实施四周年之际,仪陇法院“蒲公英”普法队到金鱼塘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开展《人民陪审员法》专题宣传活动。
活动现场,普法员通过发放宣传单、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,向过往群众普及人民陪审员制度相关法律法规,对群众关注的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、权利与义务进行详细讲解,提高群众对人民陪审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。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,共发放宣传单150余份,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,让人民群众进一步感受司法力量,巩固法治理念,为贯彻落实《人民陪审员法》营造良好氛围。
《人民陪审员法》实施以来,仪陇法院先后配合县司法局选任人民陪审员147名,积极通过庭审观摩、现场培训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,努力健全参审机制,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职能。2018年至今,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各类案件2千余件。
让我们再来听听陪审员代表的心声……
唐杰:我担任人民陪审员已经三年有余,对我来说,每一次参加庭审都让我获益匪浅,是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。我充分认识到想要做好陪审工作,就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,不断提高法律素养,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!
李利平:我有幸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,庭审让我体会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威严。今后,我将不断提升自身参审能力,切实履行好陪审员职责,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微薄力量!
丁湘妃:有幸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,既紧张又自豪,陪审经历是我人生中宝贵财富。通过多次庭审,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客观、公正、全面地了解案件的全过程才能依法客观公正的判决,接下来将进一步提高自身素养,做好陪审工作。